一站式不折騰,滿足您全方位的服務需求!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因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提起的民事訴訟.由商標法第十三條、第五十二條所規定侵權行為的實施地、侵權商品的儲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前款規定的侵權商品的儲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經常性儲存、隱匿侵權商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關、工商等行政機關依法查封、扣押侵權商品所在地。第七條對涉及不同侵權行為實施地的多個被告提起的共同訴訟,原告可以選擇其中一個被告的侵權行為實施地人民法院管轄;僅對其中之一被告提起的訴訟,該被告侵權行為實施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轄權。侵權商品的儲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經常性儲存、隱匿侵權商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關、工商等行政機關依法查封、扣押侵權商品所在地,不包括法院采取臨時措施進行扣押查封侵權商品所在地。在侵權商品儲藏地或者扣押地,當事人可以起訴實施儲存、保管、運輸等行為的行為人,也可以起訴該部分商品的經銷商、制造商,或者同時起訴各行為人。
對涉及不同侵權行為實施地的多個被告提起的共同訴訟,原告可以選擇其中一個被告的侵權行為實施地人民法院管轄;僅對其中某一被告提起的訴訟,該被告侵權行為實施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轄權。例如,對于甲制造、乙運輸、丙儲藏、丁銷售侵權商品等侵權行為,如果權利人對所有侵權人提起共同訴訟,可以選擇任一被告的侵權行為實施地但不是住所地起訴;但如果僅對某一被告如制造者起訴,則只能選擇該被告行為實施地或者住所地法院起訴,而不能在銷售地或者其他侵權行為實施地法院起訴。根據相關司法解釋,對侵犯商標權民事糾紛案件,在符合上述規定的情形下,不再依侵權結果發生地確定管轄;其他司法解釋中有關依侵權結果發生地確定管轄的規定,不再適用于商標權侵權糾紛案件。
我有需求意向
最多可輸入50個字
需求意向提交留下聯系方式,馬上獲取精準解答
您的申請我們已經收到!
您的專屬顧問預計在10分鐘之內與您聯系,
請保持電話暢通!
全程監督有保障
SSL/TDE數據加密
不滿意隨時退款,權益硬保障
平均4年行業經驗 持證上崗
悟空財稅服務有限公司版權所有 京ICP備18018471號-1 總部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東三環中路16號京糧大廈16層 京公網安備 11010502037097號 網站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