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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算清繳需要在年度終了后做稅款匯總結算清繳工作,所以匯算清繳幾乎是涉及到每個企業,今天小編也找到了相關的匯算清繳政策,幫助企業順利做好匯算清繳的工作。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資產損失資料留存備查有關事項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15號
為了進一步深化稅務系統“放管服”改革,簡化企業納稅申報資料報送,減輕企業辦稅負擔,現就企業所得稅資產損失資料留存備查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企業向稅務機關申報扣除資產損失,僅需填報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資產損失稅前扣除及納稅調整明細表》,不再報送資產損失相關資料。相關資料由企業留存備查。
二、企業應當完整保存資產損失相關資料,保證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
三、本公告規定適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企業資產損失所得稅稅前扣除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25號)第四條、第七條、第八條、第十三條有關資產損失證據資料、會計核算資料、納稅資料等相關資料報送的內容同時廢止。
以上就是關于匯算清繳的最新政策,如果您的企業沒有專職的會計稅務人員可以聯系悟空財稅為您服務,悟空財稅服務熱線:40000-77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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