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站式不折騰,滿足您全方位的服務需求!
匯算清繳是每個企業都要經歷的事情,每年的匯算清繳都是一件大事情,所以一定要額外注意;今天小編要給大家分享幾個關于稅收的優惠政策,注意查收哦。
1、支持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企業限額減征企業所得稅
政策依據: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繼續實施支持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39號)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
《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民政部關于支持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具體實施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34號)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關于支持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稅收政策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財稅〔2015〕18號)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擴大企業吸納就業稅收優惠適用人員范圍的通知》(財稅〔2015〕77號)
《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事項辦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76號)
減免細則:
商貿等企業在新增的崗位中,當年新招用持《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人員,與其簽訂一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在3年內按實際招用人數予以定額依次扣減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
納稅年度終了,如果納稅人實際減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小于核定的減免稅總額,納稅人在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以差額部分扣減企業所得稅。
當年扣減不足的,不再結轉以后年度扣減。
2、購置用于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的投資額按一定比例實行稅額抵免
政策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三十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一百條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執行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節能節水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和安全生產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48號)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公布節能節水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2008年版)和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2008年版)的通知》(財稅〔2008〕115號)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安全生產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2008年版)的通知》(財稅〔2008〕118號)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執行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69號)第十條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投資抵免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0〕256號)
《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事項辦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76號)
減免細則:
企業購置并實際使用《節能節水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和《安全生產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規定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的,該專用設備的投資額的10%可以從企業當年的應納稅額中抵免
當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個納稅年度結轉抵免
享受上述規定的企業所得稅優惠的企業,應當實際購置并自身實際投入使用前款規定的專用設備;企業購置上述專用設備在5年內轉讓、出租的,應當停止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并補繳已經抵免的企業所得稅稅款
3、扶持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創業就業企業,限額減征企業所得稅
政策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3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2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事項辦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76號)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民政部關于調整完善扶持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42號)
減免細則:
商貿等企業在新增的崗位中,當年新招用自主就業退役士兵,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在3年內按實際招用人數予以定額依次扣減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
納稅年度終了,如果企業實際減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小于核定的減免稅總額,企業在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扣減企業所得稅。
當年扣減不足的,不再結轉以后年度扣減。
4、固定資產或購入軟件等可以加速折舊或攤銷(稅會處理不一致的,匯繳享受)
減免細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3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2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所得稅處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9〕81號)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27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執行軟件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43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事項辦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76號)
減免細則:
由于技術進步,產品更新換代較快的固定資產;常年處于強震動、高腐蝕狀態的固定資產,企業可以采取縮短折舊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舊的方法。
集成電路生產企業的生產設備,其折舊年限可以適當縮短,最短可為3年(含3年)。
企業外購的軟件,凡符合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確認條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進行核算,其折舊或攤銷年限可以適當縮短,最短可為2年(含2年)
5、災地區的促進就業企業,限額減征企業所得稅
政策依據:
《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支持蘆山地震災后恢復重建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3〕58號)第五條第一款
《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支持魯甸地震災后恢復重建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5〕27號)第五條第一款
減免細則:
受災地區的商貿等企業,在新增加的就業崗位中,招用當地因地震災害失去工作的人員,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經縣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按實際招用人數和實際工作時間予以定額依次扣減增值稅、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和企業所得稅。
其中,蘆山受災地區政策執行期限至2015年12月31日;魯甸受災地區政策執行期限執行至2016年12月31日。
以上就是關于匯算清繳的稅收優惠政策的內容,如果您需要辦理匯算清繳或者在這方面還有疑問可以聯系悟空財稅,悟空財稅服務熱線:40000-777-72.
我有需求意向
最多可輸入50個字
您的申請我們已經收到!
您的專屬顧問預計在10分鐘之內與您聯系,
請保持電話暢通!
全程監督有保障
SSL/TDE數據加密
不滿意隨時退款,權益硬保障
平均4年行業經驗 持證上崗
悟空財稅服務有限公司版權所有 京ICP備18018471號-1 總部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東三環中路16號京糧大廈16層 京公網安備 11010502037097號 網站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