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站式不折騰,滿足您全方位的服務需求!
春節前后又是一波招聘和就業大潮,悟空財稅小編在這里要提醒各位求職者,不要信了個別企業的社保套路,小編在網絡上經過搜集資料,總結了以下幾點:
誤區一、試用期不給繳納社保
單位以試用期為由不給員工繳納社保,這合法嗎?
《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企業在試用期期間也必須為員工繳納社保。
誤區二、讓員工承諾棄繳社保
如今有些公司會在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要求員工出具一份書面承諾,承諾書中寫明:員工自愿放棄該公司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公司將社會保險費作為工資的組成部分直接支付給員工。
這是不合理且違法的。據《社會保險法》《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該項義務不能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通過約定變更或者放棄。
誤區三、人事檔案沒轉移到所以不繳社保
新員工入職,由于人事變動的關系,之前的人事檔案可能沒有及時從原來的單位調來,這時有些單位會稱因為沒有檔案所以無法為員工繳納社保。實際上,人事檔案并非繳交社保所需條件,不應成為單位緩繳社保的理由。
《社會保險法》第58條、第60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
誤區四、不簽合同就不用繳社保
假如用人單位以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拒絕繳納社保,那員工可以提供以下證明,證明與單位之間的用工關系。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依據《社會保險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誤區五、用支付現金方式取代繳社保
一些單位不給員工繳納社保,但是會給員工發一筆社保補助費,用現金代替社保繳納。
《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十二條規定: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應當以貨幣形式全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繳費個人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所在單位從其本人工資中代扣代繳。
因此,用人單位和個人不得私下就社會保險費進行約定,由用人單位支付現金,員工個人自行辦理社保繳納的做法,不可取。
以上就是小編總結的新人入職要注意的社保誤區,不要公司怎么說就聽他們的,那些都是套路,如果還有不清楚的可以聯系小編哦。
我有需求意向
最多可輸入50個字
您的申請我們已經收到!
您的專屬顧問預計在10分鐘之內與您聯系,
請保持電話暢通!
全程監督有保障
SSL/TDE數據加密
不滿意隨時退款,權益硬保障
平均4年行業經驗 持證上崗
悟空財稅服務有限公司版權所有 京ICP備18018471號-1 總部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東三環中路16號京糧大廈16層 京公網安備 11010502037097號 網站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