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員應怎樣向黨組織交納黨費
發(fā)布時間:2006-10-12 09:17:25 訪問次數: 佚名 信息來源:不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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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員向黨組織交納黨費是一件嚴肅的事情,通常應按月親自交給黨支部或黨小組,不宜由別人代交,也不能提前或數月一次性交納。除持《流動黨員活動證》的黨員應向現所在地或單位的黨組織交納黨費外,其他黨員的正式組織關系在哪里,就向哪里的黨組織交納黨費。一般情況下,黨員人數較多的支部,應由黨員本人把黨費交給黨小組長,再由黨小組長交給支部組織委員;在沒有劃分黨小組的支部,由黨員本人直接交給支部組織委員。黨員如生病或年老體弱行動不便,或是外出時間較長等特殊情況,本人交納黨費確有困難,經支部批準,可以提前交納黨費,也可以請他人或家屬轉交。